很多病友在服用易瑞沙以后出现这样那样的副作用,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( ADRs )为腹泻、皮疹、瘙痒、皮肤干燥和痤疮,发生率20%以上,一般见于服药后一个月内,通常是可逆性的。大约8%的患者出现严重的ADRs(CTC标准3或4级)。因ADRs停止治疗的患者仅有1%。 可出现的ADRs总结如下:消化系统:皮肤及附件:腹泻,主要为轻度(CTC1级),少有中度(CTC2级),个别报道严重腹泻伴脱水者(CTC3级)。恶心,主要为轻度(CTC1级)。皮肤反应,主要为轻或中度(CTCl或2级)多泡状突起的皮疹,在红斑的基础上有时伴皮肤干燥发痒。常见(>1-≤10%)消化系统:代谢和营养:皮肤及附器:全身:眼科:呕吐,主要为轻度或中度(CTC1或2级)。厌食,轻或中度(CTCl或2级)。口腔粘膜炎,多数轻微(CTC1级)。继发于腹泻、恶心、呕吐或厌食引起的脱水。肝功能异常,主要包括无症状性轻或中度转氨酶升高(CTCl或2级)。指甲毒性。脱发乏力,多为轻度 (CTC1级)结膜炎和睑炎,主要为轻度(CTC1级)。不常见(>0.1-≤1%)血液和淋巴:眼科:呼吸:在服用华法令的一些患者中出现国际正常值(INR)升高及/或出血事件角膜糜烂,可逆,有时伴异常睫毛生长。间质性肺病,常较严重(CTC3-4)级,已有致死性病历的报道。罕见(>0.01- £0.1%)消化系统:胰腺炎.极罕见(<0.01%)皮肤及附件:过敏反应,包括血管性水肿和风疹.毒性表皮坏死溶解和多型红斑仅有个案报道 以上是说明书中罗列的所有副作用,我在此仅就副作用的大概处理原则予以说明。如果患者服用易瑞沙出现如上副作用,可以耐受的可以不去治疗,如果比较严重,1)首先应该对症治疗,比如患者出现皮疹,那么就针对皮疹这个病症进行处理,有腹泻,就吃止泻药。只要能够控制缓解就可以。2)药物控制起不到作用,而且对于患者伤害比较大,比如腹泻很厉害甚至有脱水现象,那么只能停药处理。停药一般控制在7-14天,不可以超过14天。一般情况下,停药一段时间以后再次服用,副作用会有比较明显的减轻。3)如果停药复服以后症状依然没有明显改善,而且可以证明易瑞沙对于患者有比较积极的作用,那么只能是减量服用。4)患者服药出现初期或者中期出现突然的呼吸困难,发烧,咳嗽等症状明显加重的情况,必须马上停药,查明原因确定不是间质性肺炎后才可以继续服用。间质性肺炎在中国的发生率是很低的,所以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这个情况发生,但也不能掉以轻心。对于其他情况不适合服用该药的患者,应该停止服用。
易瑞沙、特罗凯、格列卫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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